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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3年,梅花山矿泉水被全国体育消费精品调查活动组委会推荐为最佳明星产品。

2、1994年,梅花山矿泉水被国家体委指定为第十二届亚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矿泉水,时任国家体委主任的伍绍祖先生亲自到公司签约。

3、1994年,经省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梅花山公司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注册证书。

4、1995年公司被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授予全国矿泉水质量统检合格企业。当年全省仅七家同行获得此殊荣,闽西仅一家。

5、1994-1998年,梅花山矿泉水连续成为省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品。

6、1999年,梅花山矿泉水被全国三项赛事委员会授予全国攀岩挑战赛、滑翔伞优秀选手赛、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唯一指定用品。

7、2000年,公司开发的专利产品梅花山富养矿泉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十五年成就展优秀项目。

8、2001年,梅花山矿泉水被省天然矿泉水协会评为2001年推荐品牌。

9、2003年,公司被龙岩市卫生局评为食品放心单位。

10、2005年,公司当选省瓶装水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11、2006年,梅花山矿泉水被国家商务部指定为应急商品。这在全省饮用水品牌中仅两家、闽西仅此一家。

12、2007年,公司被新罗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荣誉。这是公司连续三届获得此殊荣。

13、2007年元月,公司被龙岩市消委会列为创建2007-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

14、2008年8月,公司注册商标“梅花山”被龙岩市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龙岩市知名商标”。

15、2008年9月,公司被新罗区消委会授予2007-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荣誉称号。

16、2008年12月,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公司2007-2008年度“诚信维权单位”荣誉称号。

17、2009年2月,公司注册商标“梅花山”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18、2009年6月,梅花山矿泉水在“2009福建涉茶产业三项评选”大型活动中,被评为“2009福建十大泡茶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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